珠海北大附属实验学校中学部
学生安全管理制度
(试行)
为加强安全管理,保护学生的人身安全,维护教育教学管理秩序,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 、教学安全管理:
1、学生要遵守作息时间,按时进教室上课,不得私自出逃或在校内游荡、做他事;上课期间,要认真听讲,遵守课堂纪律,不得打闹玩耍,接受教师的教育;实验操作、手工、体育等户外活动或其他课程要认真听取教师的安全教育,按规定按要求操作运行,不得私自行动;禁止对教育教学设施设备进行破坏;
2、班主任、专业(技术)课教师、实验员要对班级教室、功能室和实验室的教育教学设备定期进行检查,或请专业人员进行检查,消除安全隐患,对损坏的物件要及时报修并进行维修跟踪,在未修复前要设置安全警示;
3、教师应结合教学内容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按程序要求安全使用教育教学设备,不得支使学生使用带安全隐患的教育教学设备,或从事有安全隐患的相关活动,师生要树立自我安全防护意识;
4、教师上课应清点学生人数,了解未到学生情况,及时与班主任(或年级组长、管理人员)联系,相关人员得到汇报后要及时采取措施跟踪处理;教师要严格控制课堂,及时处理违纪事件,理性化解学生与学生的冲突,学生重大违纪与班主任和相关部门协同处理;教学过程中,严禁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和其他侮辱学生人格尊严的行为,避免师生冲突;
5、组织实验的教师,要对学生进行实验安全教育,学生要服从实验教师的管理,按程序和要求进行实验,不得私自拆装、藏匿、携带危险物件、药品等;对可能发生的安全事件,要有预计并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对实验用品的放置、处理要按规定和要求进行;实验完毕要做好安全方面的善后处理工作;
6、体育教师要与班主任沟通,关注学生身体状况,学生患病或有疾病史而不宜参加剧烈运动的,要向老师报告,体育教师要安排适合其身体健康状况的体育活动;体育课前认真检查体育设施的安全性能,做好热身运动,并根据教学内容对学生进行相关的安全教育,课中要加强对学生活动的监管,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禁止在恶劣天气环境下进行户外体育活动;学生要遵守安全规程按教师要求进行体育活动;
7、信息、手工等技术性课程教师课前要对学生进行安全方面的知识教育,引导学生正确使用工具设备,防止学生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传播危害国家安全、荣誉,宣扬封建迷信等行为,或制作伤害性工具对他人带来安全隐患,有效控制课堂,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活动安全管理:
(一)校内活动
1、课间学生不得追逐打闹,上下楼梯靠右,礼让慢行;禁止攀爬栏杆、窗台,跨越障碍物;禁止将身体部分过分探出窗台、栏杆外;不玩有伤害性的玩具,模仿武打危险动作;集会要听从指挥,安静有序,禁止拥挤、打闹;
2、课外自由活动(运动)时间,学生要遵守社会公德和学校安全管理制度,树立安全防护意识,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做力所能及的活动,发生意外及时求助;校内禁止玩火、燃放鞭炮烟花,禁止破坏公物;
3、学生在做公益或其他劳动时,要注意安全防护,不嬉戏打闹,不到危险地带作业,不逞强,做力所能及的事,接受老师的指导,按规程运行,保证安全;
4、班主任要加强课间安全教育,各值班人员和在场教师要及时提醒、阻止学生的不安全行为,如遇恶劣天气,相关部门和值班人员要采取措施及时警示师生注意安全;
5、卫生扫除,班主任和相关责任人要加强对学生的监护,禁止学生在危险处进行清洁行为,制止学生可造成伤害的嬉笑行为;
6、就餐时,学生要遵守规则,有序排队、文明就餐,生活指导老师和值班人员要准时到场巡查,及时处理有关问题,不得提前离开;
7、德育处管理人员要不定期地对活动场地的设施设备,公共安全设施,防护安全设施进行检查,对有安全隐患的物件设施要及时报告相关部门进行处理,并有文字材料备查。
(二)校外活动
1、学生在外活动要有安全意识,遵守各项安全管理规定,听从指挥,服从安排,不得私自行动;注意交通和饮食安全,遵守交通规则,不到不卫生的摊点饮食;避免和陌生人或危险人物接触;可通过合适的方式和渠道实施见义勇为行为,不提倡直接而危险性大的见义勇为行为;校外活动要注意遵守社会公德,爱惜公共设施,注意文明礼仪,不做损害学校声誉和个人形象的事情;
2、教师带领学生外出参观学习或组织社会实践活动,须报学校批准方可实施;负责带队教师要制订外出活动安全预案,并认真做好安全教育和活动组织工作;活动负责人,要对所带学生负责,适时清点人数,提醒学生活动安全,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或报有关部门处理;
3、活动组织者要提醒承担活动组织的具体管理和工作人员,做好交通、饮食、游乐设施、规程等方面的安全检查、安全预防、安全管理等工作。
三、出校安全管理:
1、学校实行的是寄宿制全封闭式管理,学生在校期间,无特殊原因一律不得出校;学生要严格自律,注重优秀品质养成,不得强行要求家长或老师接、陪自己出校;大周回家,放学之前非不可抗拒原因禁止以任何理由提前离校;经过批准出校的,要严格履行相关手续,按规定接受管理,不得与管理人员发生任何冲突;出校要穿校服,出校后应注意财物、人身安全防护;格守诚信,按时返校;凡在出校安全管理上违规违纪将从重从严处罚;
2、大周接送,自行回家要按规定完备手续,禁止徇私舞弊;乘校车要服从管理,听从劝导,不得在校车上打闹嬉戏或做出其他不安全行为;下车后,注意交通安全,遵守家校约定,不得私自离开;发生意外要冷静,寻求合适的方式求助;按时返校或乘校车,不得在外游荡或做他事,有特殊情况要及时与家长或老师联系;
3、班主任要加强对学生出校后的安全教育,对学生出校要严格按相关的规定完备手续;学生在校期间,班主任要拒绝家长不合理的不符合教育规律的要求,非特殊情况原则上不得以任何理由放学生出校;因教育管理需要,学生出校必须由老师或家长亲自陪同,陪同教师和家长对学生安全全权负责;因家庭特殊情况必须出校的,由家长或是家长委托人凭有效证件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离校;
4、出门条只能一人一张,一式两份,按照要求填写好内容,交年级组长签字、德育处审核签章签字后,学生方可凭条出校;学生违规出校将严厉追究学生及相关人员的责任;
5、接送老师要严格按规定和程序组织实施接送工作,注意控制学生在接送过程中的不安全行为,完备手续,保证接送工作的安全有序;
6、学生大休回家,班主任一定按要求填写好学生乘车、自行回家的信息表,准确无误,按时上交;自行回家的学生学校要与家长签好安全协议书,谨防学生舞弊;乘校车回家的学生,班主任按要求填写好接送卡,按要求做好统计;如学生乘车临时有变动(必须有带家长身份证的申请书传真件),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上报,送学生上车前,告诉相关线路负责的老师;清点好自己负责线路的学生,检查学生是否穿校服,听从指挥带领学生整队上车;
7、学生必须按时返校,未按时返校的学生,班主任必须及时与家长或学生取得联系,掌握情况,特殊情况要及时报告;未按时返校回教室自习者,无特殊原因一律做旷课处理;
四、生活安全管理:
1、学生应遵守宿舍纪律,按时作息,服从管理;讲卫生,做好自己的内务,尊重别人的隐私,不擅拿别人的东西;同学之间相互礼让,不得发生冲突,有矛盾可寻求老师的帮助和解决;不得允许非住宿人员入住宿舍;不得私自接用电器电线、使用明火;不携带违禁品进校;宿舍是集体休息的场所,不得在宿舍打闹,做不适宜而影响他人休息的活动;贵重物品寄存保管,不得带入宿舍;为了饮食安全,严禁叫外卖;要有安全意识,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
2、生活指导老师要加强对学生的生活安全教育,不定期地对所负责区域的生活设施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上报,要求解决并进行跟踪处理,要有文字记载存档案备查;不得指使学生做带有安全隐患的活动,卫生扫除要跟踪指导;加强巡查,对学生在宿舍的不安全行为要及时制止;
3、严禁学生携带管制刀具、危险物品和其他违禁物品进校,班主任与生活指导老师要加强对教学区和生活区的监管,必要时可申请相关部门对学生箱柜进行检查;为了学生的饮食安全,禁止外卖入校,门卫和生活区要加强监管,发现外卖一律当场没收销毁;
4、午休前,生活指导老师必须清点人数,未到学生及时与班主任联系,了解情况及时处理;下晚自习后,初中生活老师提前到教学楼下,接学生整队回宿舍,与班主任办好交接手续;熄灯前,生活老师要清点学生,有未到者要与班主任取得联系,及时处理;学生返校,要做好后来者的接待工作,要注意学生财物安全管理,督促学生回教室自习,对学生返校情况及时与班主任沟通,由班主任与家长联系,了解情况;情况复杂而得不到很好解决的,要及时向生活主管和学部领导汇报;
5、关注学生身体健康,为班主任、学部提供学生健康状况信息,对有特殊病情的学生,要特殊照顾;学生生病要督促其就医,须校外就诊的,报生活主管及时派车派人送医院就诊,并通知家长。
五、其他安全管理:
1、学生和家长不得隐瞒病情病史,对不适宜寄宿制学习的,或不能继续坚持学习的,要按规定办理休学手续或转学就读;
2、所有教师要关注学生健康和安全,对有心理障碍或怪异行为的学生,要向学部报告,并寻求合理的解决办法,避免事故的发生;对突发事件,对学生有极大伤害的要及时报告,并立即采取救护措施,第一时间告知家长;
3、本制度没有涉及到的安全问题,参照学校其他部门的要求和国家有关部门的相关规定执行。
本制度从公布之日起试行。
珠海北大附属实验学校中学部
2008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