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要求任课老师提前二分钟到教室做好上课的一切准备。
2、任课老师必须按照课表准时到指定班级上课,不允许私自调课。因私请假由教务处调课,并写好请假条,请假半天报教导处批,半天以上由中学部主任批,二天以上由校长审批,无请假条视为旷课。
3、课堂教学用普通话讲课,设计严格有序,定量适度,思想清晰,层次分明,语言准确,板书规范,突出重点,面向全体学生,因材施教。
4、讲课认真,为学生着想,要做到敢教敢管,对学生既严又爱。不允许对上课中出现的不良现象不批评,不制止,发现多次或学生举报,按学校有关制度处理。
5、进课堂要保持饱满的精神,课堂上要注意形象和仪表。男教师不许穿拖鞋留长发。女教师不准化浓装,穿超短裙。
6、上课期间不准接打手机和接待客人。
7、禁止迟到、早下课和拖堂现象,不允许侮辱、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8、杜绝无教案上课,自习课不准做它事,要控制好课堂纪律。
9、选修课、活动课均遵守上述规定。
10、上课期间学生发生的突发事件要及时冷静处理好,及时上报学部。
对以上违规现象,记入教师量化考核档案。
珠海北大附属实验学校
中学部教务处
2006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