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目的意义
引入“选修、活动课程”是在教育新形式下一项重大的教学改革,让学生在学校除了完成规定的必修课之外,依据当今世界高新科技知识发展趋势和社会职业拓展要求,以及学生身心发展需求,在一定的范围内,开设一些选修课程和活动课程,是对学生实施素质教育、培育发展学生的个性特长,改善学生的知识结构的行之有效的办法。
为了保证在校学习期间人人都能学到、学好选修、活动课程,使我校学生有优良的基础学科知识,和相应的个性特长,现提出采用“学分制”对选修、活动课程进行科学、规范的管理。
二、 课程分类
1、 选修课程
选修课着重培养学生主动学习的兴趣和适应社会变化的能力,培养学生掌握必须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充分发展个性。主要特点是设置灵活多样,内容更新快,有利于因材施教,改善学生的知识结构和智能结构的课程,发展个性特长。
选修课一般分为五类:一、培养尖子生的课程;二、扩大知识面的课程;三、培养兴趣爱好的课程;四、科技教育类课程;五、社会实践类课程。
2、 活动课程
活动课综合了思维和各种感官活动,更多地依靠积极的观察主动的操作与精细的感知,是以整个机体参与活动与特征的认知活动,动手与动脑相结合。它是具有实践性、自主性、开放性和多样性等特点的课程。
三、 实施方案
1、 报课程计划
本学期开学第一小周各教研组学科教师把选修、活动课程开设计划以记录表的形式填报给教务处。课程计划表包括如下内容:课程名称;类别;分值(适合于高中);主讲教师;教学目标;教学目的;计划课时;教学内容;教学年级;学生限额;设备器材(需要学生自备或学校添置的设备要特别注明);经费;交通工具等。
开设选修、活动课程要本着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因陋就简,有特殊需求的要提前经过论证,经有关领导批准后方可开课。
所有的选修、活动课都要求备教案,反对无教案上课。教案要准备好,随时备查。
2、 公布课表学生报名
开学第二小周教务处将选修、活动课科目、上课时间、地点公布后,学生以班级为单位,根据要求采取自愿和教师推荐的方式将名单于大周末前一天报教务处汇总,学生回家时可通知其准备能开的选修或活动课程所需自备用品。
3、 开课
第二大周第一小周做全面准备,第二小周选修、活动课全部开课,原则上利用每天下午的活动课时间进行。个别学生的课程或特殊要求的课程可适当进行调整。
4、 考核、总结
各选修、活动课程必须在期末必修课开始复习前结束。结束前经考核将学生成绩登记入册并填写好总结表一起交教务处存档,有学分认定的要按要求进行学分认定。
总结包含以下内容:实际课时数;教学目标、计划进度完成情况;考核时间、考核方式;优秀人数;合格人数;合格率;成绩与不足及改进意见;学生成绩优秀者情况简介。
选修、活动课程在每一个学期末由教务处和德育处共同组织一次成果展示。学部对成果展示做出评估,评估结果和教师考核挂钩。
选修、活动课程是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享有与教学必修课同等待遇和要求,按有关规定计算课时工作量,对师生上课进行考勤。学校将对成绩优秀的教师和学生进行表彰和奖励。
中学部教务处
06--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