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校园伤害事故处理流程:
(一)教学区
A.课堂内(指按课表正常上课范围内,含兴趣特长课程)
1、当事老师
(1)迅速安顿其他学生(要求邻近班级老师兼管,或通知年级组内其他老师到班),护送学生到校医室
(2)通知班主任、德育处
(3)陪送医院、垫付医疗费用
(4)填报安全事故登记表交德育处,慰问学生
(5)办理报销手续
2、班主任
(1)送医院、联系家长
(2)了解学生治疗情况,保持家校沟通
3、德育处
(1)负责事故的全程处理,通知教务处安排课务,协调其他事宜
(2)依据事故程度与处理结果,落实责任,提出处理意见
4、校医室(校办)
(1)医疗救护、联系车辆
(2)跟踪治疗进程,协同处理医保事宜
B.课堂外(指班级课外活动、课间活动)
1、当事老师或当班值勤老师
(1)护送学生到校医室,安排好当班事务
(2)通知班主任、德育处
(3)(当事老师)陪送医院、垫付医疗费用
(4)填报安全事故登记表交德育处,慰问学生(值勤老师在班主任填报登记表上签字说明情况)
(5)办理报销手续
2、班主任
(1)送医院,垫付医疗费用,联系家长
(2)填报安全事故登记表交德育处,慰问学生、跟踪学生治疗情况,
(3)保持家校沟通,办理报销手续
3、德育处
(1)负责事故的全程处理、通知教务处安排课务、协调其他事宜
(2)依据事故程度与处理结果,落实责任,提出处理意见
4、校医室(校办)
(1)医疗救护、联系车辆
(2)跟踪治疗进程,协同处理医保事宜
(二)生活区
1、 当班老师
(1)安顿其他学生(要求邻近班级老师兼管),通知主管,护送学生到校医室
(2)陪送医院、垫付医疗费用
(3)填报安全事故登记表交德育处,慰问学生、联系家长
(4)办理报销手续
2、 生活主管
(1)告之学部领导,通知班主任
(2)协调安排相关班级当班管理事务
(3)协同送校医室
(4)落实责任,提出处理意见
3、 班主任
(1)到场协助处理
(2)了解学生治疗情况,保持家校沟通
4、 德育处
(1)统筹协调事故的全程处理
(2)依据事故程度与处理结果,落实责任,提出处理意见
5、校医室(校办)
(1)医疗救护、联系车辆
(2)跟踪治疗进程,协同处理医保事宜
二、安全事故责任认定
1、教学区课堂内
事故第一责任人为当班(当事老师),第二责任人为班主任,第三责任人为值勤老师。
2、教学区课堂外
课外活动:事故第一责任人为当班(当事老师),第二责任人为值勤老师,第三责任人为班主任;
课间活动:事故第一责任人为班主任,第二责任人为值勤老师。
3、生活区
事故第一责任人为当班(当事)生活老师,第二责任人为值勤老师,第三责任人为班主任。
所有学生意外事故均按上述要求进行处理,相关责任老师按事故严重性及善后情况,给予相应月度考核降级处理(个别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事故酌情处理),严重者直至解除合同。
(说明:学生病患日常外出送症,按以往惯例白天由班主任、晚上由生活老师陪送,如遇生活老师当值夜班等特殊情况有学部统筹安排;同一学生病患需连续数次外送就诊的,由班管小组协调陪送工作。)
珠海北大附属实验学校德育处
2007-8-28制定
2008-2-25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