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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符合条件的民办教师将有望获得公办编制
     记者25日从有关部门获悉,今后珠海的民办学校有望像公办学校一样得到政府无偿划拨的土地建校舍;符合条件的民办教师同样可以获得公办教师编制等。

    为加快民办教育的发展,珠海市将突破现有的体制,在教育用地规划内的土地利用指标上,民办学校将与公办学校一视同仁,首次享用政府行政划拨的土地用于建设民办学 校。

    拟出台的新举措规定,除小区配套学校必须保证其公办性质外,非小区配套学校可根据教育需要,在教育用地规划内安排部分学校土地利用指标,按国家或省规定的学校用地标准,采取行政划拨的方式用于民办学校(含民办幼儿园)和其他民办教育机构的建设。部分土地指标向民办学校倾斜,照顾民办学校的积极性,让投资民办学校的投资者放心大胆地投资教育。

    去年起,珠海市开始选派公办学校的领导和骨干教师到民办中小学支教。在将实施的新举措中,珠海市制定了全市统一的民办学校教师工资保障线;符合条件的民办学校教师还可适当配给公办教师编制,这对珠海市现行的人事制度将是一项突破。

    另外,新举措中还对民办教育奖励专项资金、民办学校教师的调动入户等问题都给予了一定的扶持。

                   信息来源:教育新闻网

文章发布人:萧伴 | 发布时间:2008-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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