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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取消
据《中国教育报》记者于建坤报道:教育部近日发出通知,结束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试点工作,取消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   通知说,结束文凭考试试点工作,取消文凭考试,是一项重要的政策调整。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对此要加强领导,从大局出发,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决定精神,向社会、学生家长及有关民办高等教育机构做好宣传和引导工作,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   通知说,教育部不再对文凭考试试点省份进行资格审批;已具有文凭考试试点资格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一律不再对文凭考试试点机构进行资格审批,并切实做好善后工作。为保证此项政策平稳过渡,已具有文凭考试试点资格的民办高等教育机构,2004年可继续适度招收文凭考试学生。自2005年开始,所有进行文凭考试试点的民办教育机构,一律终止招收文凭考试学生。   通知说,2004年秋季招生入学的及2004年前已经在学的文凭考试学生,仍然继续执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试点工作的意见》的规定。原来进行文凭考试试点工作的民办高等教育机构,是我国高等教育资源的组成部分,要继续利用好这一资源,充分发挥其积极作用,引导其采取其他教育形式,为发展教育事业作贡献。 —————————————————————— 链 接   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是国家对尚不具备颁发学历文凭资格的民办高校学生组织的学历认定考试,始于1993年。目前在北京市等1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民办高校开展试点。试点学校按其所在省市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录取标准和教学计划招收学生,组织教学,教学计划规定课程的70%由考试机构组织考试,30%的课程以及实验课和实践性教学环节由学校组织考试。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和实践性教学环节,考试成绩合格,经思想品德鉴定合格,准予毕业,国家承认其大学专科学历。目前有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邓小平理论概论、大学语文、基础英语(非英语专业)、计算机基础、会计学基础、高等数学八门课程由教育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统一命题。 (来源:2004年7月14日《中国教育报》)
文章发布人: | 发布时间:2004-7-15 16:3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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