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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珠海市普通高考借考生办理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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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普通高考报名即将开始,为了保证普通高考报名工作顺利进行,现把我市普通高考借考生办理办法公布如下:
一、省内非珠海市户籍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在我市参加普通高考的,在学校领取并填写《2004年珠海市普通高考考生借考登记表》,携带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经借读学校初审并加具意见后,由借读学校收齐后统一到市招生办审核。审核后的登记表和户口簿复印件由借读学校放进考生档案;报名时借读学校负责输入该考生户籍地地级市名称。办理时间为2月8日至12日。
二、在省外读书的珠海市户籍应届高中毕业生回本市参加高考,凭就读学校证明及户口簿到市招生办(斗门区户籍的到斗门区教育局招生办)所指定的报名点报名。
三、在广东省内其他城市就读的珠海市户籍应届高中毕业生需跨市报考的,持就读学校证明及户口簿到学籍所在地地级市招生办公室办理借考手续,无须到户口所在地招生办办理借考手续。
四、珠海市属各区户籍的考生无须办理借考手续。
五、就读于各补习学校的省内非珠海市户籍生由补习学校集中办理借考手续。
珠海市教育考试中心
二○○四年二月一日
(来源:珠海教育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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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04年珠海市普通高考考生借考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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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发布人: | 发布时间:2004-2-12 21:37: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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